猫咪之家

狗狗应该带狗链吗?

广东深圳某小区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!
“我又不是没被罚过款。大不了再罚我500。这钱我出得起!”
最近在广东深圳,一位大妈遛狗的时候,没有拴好牵绳。大狗袭击女子后,双方发生争执。她非但没有道歉,反而大放厥词。
从视频可以看到,大妈养了一只大狗,很高很壮,在小区里跑来跑去。
争吵过后,大妈居然说:“违法?我又不是没被罚过,罚500。这钱我出得起。”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真让人生气。
付女士那也很生气说:“你遛狗不拴绳,就罚点钱。真的太有钱了。”
大妈看到用手机拍她,她就上前打了那个女的。付女士说,看,开始打人了。
大妈:太过分了。我已经带走了我的狗。你还想要什么?
一旁的保安过来劝,并和跟大妈说了多少遍我让你把狗拴好!
大妈走的时候,还骂那个付女士。
据当事人付女士介绍,事发时,她带着狗散步,大妈家的拉布拉多跑着追上了她的小狗。付女士抱起狗后,拉布拉多一直围着她跳。期间狗主人也没管。事后,她向小区保安反映了情况,也报了警。期间对方狗主人态度傲慢,一直说自己的狗不咬人。
事后,付女士去了医院,并将视频和受伤照片发到社区。
大妈的女儿看到视频后,说我们家的狗不咬人。这个伤不是他们狗造成的,也是很流氓的态度。
不管事情的前因后果如何,至少遛狗不拴绳肯定是不对的!
其实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,抓紧时间制止狗狗的行为,态度好一点,道歉,把医药费给别人。估计对方也不会太认真。
另一方面,这么大的狗,就算再温顺,也得拴着吧?它和你家很熟,不咬你,说不准会咬别人。而且现在每个城市也都有规定,遛狗要带狗链。
看事发后大妈的态度。她连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。她还是那么咄咄逼人,还骂人。我从未见过如此傲慢的人。有钱就可以无德吗?
从大妈的话中可以看出,她也知道遛狗不拴绳是不对的,也是违反规定的。她也受过惩罚,知道自己犯了罪,而且不可救药,记性也不长。这样的惯犯应该受到严惩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词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
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第一十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果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第一千三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一十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一十二百四十九条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第一十二首五十一条词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
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
可见大妈已经违反了养狗的相关法律。侵害到他人,妨碍他人生活。
不过没想到大妈的女人也是这样的人。不是一家人,不要进家门。从老妇人的蛮横无理,我们可以想到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。反过来,女儿的推卸责任,证明了大妈的性格。
没有人反对养狗,但是养狗一定要懂规矩。
遛狗不用牵绳,让狗随意跑。你不怕,别人怕。你的狗咬人不咬人?别人怎么知道?这么大的狗,谁不怕?
而且到处都是狗的便便,不清理也很讨厌。
养狗就像养一个人。人有规则,狗有自然的规则。
这件事你怎么看?